PCT系统与传统专利系统的比力
专利合作协议(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简称PCT。依照PCT提出的申请称为PCT国际申请。
传统的专利系统与PCT系统的比力
传统的专利系统:国度申请提出后12个月内,依照巴黎协议划定,向其他分歧国度提出的申请能够要求优先权,由于各个国度有分歧的本国专利法,就会产生如下问题:
多种大局要求
多种说话
屡次的检索
屡次的公开
申请的屡次审查
12个月所要求的翻译费和国度费
PCT系统:国度申请提出后12个月内依照PCT划定提交国际申请,要求巴黎协议的优先权,在实现国际阶段法式后,在30个月进入国度阶段
一种大局要求
国际检索
国际颁布
国际初审
国际申请可按必要进入国度阶段
可在30个月缴纳所要求的翻译费和国度费,并且只有在申请人但愿持续时才缴纳
PCT系统的简介(1)
PCT系统是专利申请系统,不是专利授权系统,不存在PCT专利
通过PCT蹊径提出的国际申请的流程分为两个阶段
国际阶段,由下列部门组成
国际申请的提交
国际检索
国际颁布
国际初步审查(凭据申请人的要求)
国度/地域阶段
授予专利的决定齐全由进入其国度/地域阶段的国度局、地域局做出
PCT系统的简介(2)
只有发现能够通过PCT申请专利、实用新型和其他类似的权势;
表观设计和商标不能通过PCT蹊径获得;
PCT和工业产权领域的其他国际协议如巴黎协议一样,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