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专利申请有两种蹊径,第一种蹊径是依照巴黎协议划定向其他国度提出专利申请,下文称之为传统的专利系统。第二种蹊径是依照PCT协议进行国际专利申请,下文称之为PCT系统。
下面,通过传统的专利系统与PCT系统的比力,结合中国申请人向中国国度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的具体方式,来简要注明这两种国际专利申请。
传统的专利系统:在向中国国度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后12个月内,依照巴黎协议划定,以该国度专利申请为基础要求优先权,向其他分歧国度提出国际专利申请。由于各个国度有分歧的本国专利法,就会产生如下问题:
* 多种大局要求
* 多种说话
* 屡次的检索
* 屡次的公开
* 申请的屡次审查
* 12个月所要求的翻译费和国度费
专利合作协议(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简称PCT。依照PCT提出的申请称为PCT国际申请。在PCT系统中,在向中国国度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发现或实用新型)后12个月内依照PCT划定向国际局受理局(中国国度知识产权局)提交国际申请,要求巴黎协议的优先权,在实现国际阶段法式后,在30个月内进入国度阶段。
利益在于
* 一种大局要求(能够用中文提出)
* 国际检索
* 国际颁布
* 国际初审
* 国际申请可按必要进入国度阶段
* 可在30个月缴纳所要求的翻译费和国度费,并且只有在申请人但愿持续时才缴纳
PCT系统的简介
PCT和工业产权领域的其他国际协议如巴黎协议一样,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治理。PCT系统是专利申请系统,而不是专利授权系统,因而也不存在PCT专利。表观和商标不能通过PCT蹊径获得;。通过PCT蹊径提出的国际申请的流程分为两个阶段——国际阶段和国度阶段。
* 国际阶段,由下列部门组成:
国际申请的提交
国际检索
国际颁布
国际初步审查(凭据申请人的要求)
* 国度阶段
授予专利的决定齐全由进入其国度阶段的国度局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