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与评估主张有关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定;
2. 企业交易牌照复印件、公司章程及企业财政造度;
3.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4. 企业评估基准日及前三年财政报表;
5. 企业将来5年的收益预测表及其注明;
6. 现金库存盘点表、银行对帐单和余额调节表;
7. 往来款询证函;
8. 存货盘点表;
9. 产制品销售价值表;
10. 有关企业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或其他代替性文件;
11. 有关企业资产的存放证明;
12. 有关沉要资产的购置发票、和谈、付款凭证和照片;
13. 车辆行驶证;
14. 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15. 告贷合同;
16. 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注明;
17. 资产评估查究明细表;
18. 无形资产(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让渡和谈、注册申请及有关证书;
19. 委托方或被评估企业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齐全性的承诺;
20. 地皮使用权证书;
21. 本地基准地价或地皮获得、开发用度的支付凭证;
22. 持久股权投资中控股子公司的投资和谈、同期管帐报表;
23. 企业年度审计汇报、增长本钱的验资汇报;
24. 房屋构筑物的预(决)算资料以及本地的取费凭据;
25. 企业厂区总平面图;
26. 企业内部节造造度方面的资料;
27. 企业治理当局就某些沉大事项的申明。
(此资料清单针对的是企业资产负债表的所有科目,现场工作时评估人员会凭据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具体科目提供相应的资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