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幼企业)主管部门:为进一步疏导和激励我市中幼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路路,推动全市幼微企业转型升级,我局近期拟组织发展2022年度通辽市幼微企业创新转型项目申报工作,思考功夫垂危,先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前提
(一)基础前提
1.申报主体应是在通辽市内工商注册登记且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切合国度中幼企业划型尺度的幼型和微型造作业企业。
2.申报主体为2020-2022年认定“专精特新”企业或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2020 2021年认定的或2022年认定及复核公示名单内的“幼巨人”企业)。
3.申报主体要切合“绿色门槛”要求(详见《山东省财政厅等14部门印发(关于成立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造度的执行定见的通知》(鲁财资环(2019]11号)、《山东省财政厅等17部门关于加强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造度落实的通知》(鲁财资环2021]33号)、《通辽市财政局等18部门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等17部门关于加强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造度落实的通知〉的通知》青财资环〔2022〕2号等文件)。
4.申报主体在“信誉中国”查问中无失信惩戒信息。
(二)申报幼微企业技术刷新项目需同时满足各项基础前提,且应切合以下前提:
1.申报主体在设备申报周期内的投资额(不含增值税的原值)达到100万元以上。设备申报周期是指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设备是指申报主体已投入使用的研发、出产和检验检测设备(设备出产年限不超过5年),不蕴含二手设备、关联买卖设备和当局投资项目设备,且单台设备价值(指不含增值税的原值)不低于1万元。
3.设备投资产生年度以增值税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通常发票,下同)开票日期或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填发日期为准。
4.设备所属项目应为已建成使用的工业技改项目,非新建项目。
5.申报主体申报年上一年度未获得幼微企业技术刷新项目奖补。
(三)申报幼微企业产业链配套项目需同时满足各项基础前提,且应切合以下前提:
1.申报主体享受该项目支持的产品(以下简称配套产品)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为我市沉点骨干企业的主营产品进行配套。
2.沉点骨干企业是指我市家电、机械设备、橡胶、汽车、轨路交通设备、船舶海工、电子信息等产业大型企业(以市统计局提供名单为凭据),出格是24条沉点产业链链主和沉点企业名单中的造作业企业,并在昔时申报通知中予以颁布。
3.申报主体申报年上一年度为单户沉点骨干企业提供配套产品的金额(不含增值税)与前一年度相比增长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4.配套产品金额产生年度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日期为准。
5.申报主体与被配套沉点骨干企业无关联关系。
二、申报资料详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1.2022年度通辽市幼微企业创新转型项目申报通过通辽市政策通平台进行,请切合申报前提的中幼企业凭据正式通知确定的功夫登录通辽政策通平台注册及申报,无需申报纸质资料。区市推荐上报后申报资料一律不得批改补充。
2.请各区、市依照《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拟申报企业筹备有关申报资料,启动2022年幼微企业创新转型项目申报工作。
3.我局将在《通辽市幼微企业创新转型项目执行细则》颁布后,正式印发2022年度通辽市幼微企业创新转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请以正式通知为准。
联系电话:85912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