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幼企业)主管部门,市中幼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市中幼企业服务机构结合会,有关单元:
为推进我市民营和中幼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让民营和中幼企业可能便捷、全面地获取服务活动信息、优质服务产品、对接服务机构,提高我市服务系统协同服务能力,扩大服务效应、设置服务标杆、提高服务成效,现就提报2023年度中幼企业服务系统服务活动打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报领域
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幼企业)主管部门;国度级、省级和市级已认定的中幼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幼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幼企业产业园和特色产业集群;通辽市中幼企业服务机构结合会成员单元和有关服务机构、服务商、服务站。
二、提报内容
2023年中幼企业服务系统各单元面向我市民营和中幼企业提供的特色、品牌服务产品,发展的服务活动,典型服务案例和可租售场地信息等。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幼企业)主管部门汇总辖区内服务系统各单元根基情况表(附件1)、可租售场地信息表(附件5),填写自身并汇总辖区内服务系统各单元2023年度服务活动打算表(附件2)、特色、品牌服务产品表(附件3)、典型服务案例表(附件4)。
(二)请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幼企业)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各平台填写服务系统单元根基情况表(附件1)、2023年度服务活动打算表(附件2)、特色、品牌服务产品表(附件3)、典型服务案例表(附件4);组织辖区内各基地、幼企业产业园和特色产业集群填写服务系统单元根基情况表(附件1)、2023年度服务活动打算表(附件2)、典型服务案例表(附件4)、可租售场地信息表(附件5)。
(三)请市中幼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市中幼企业服务机构结合会在填报自身拟发展的服务活动基础上,组织服务商(服务站)、成员单元填写服务系统单元根基情况表(附件1)、2023年度服务活动打算表(附件2)、特色、品牌服务产品表(附件3)、典型服务案例表(附件4)。
(四)请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幼企业)主管部门、市中幼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市中幼企业服务机构结合会,于2023年2月6日前审核汇总本区市服务系统各单元提报的有关服务信息,并报送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创业创新服务处(邮箱:a85912658@163.com)。
(五)请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幼企业)主管部门和服务系统各单元务必器沉,确保填报信息的正确性。后续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将整顿汇总各单元提报的各类服务活动信息,假造印发《通辽市民营和中幼企业服务导航(2023版)》,集中统一对表公开颁布,提供给我市宽大民营及中幼企业,为全市民营及中幼企业提供高效、精准服务。
联系电话:55583227、85912657
附件:1.服务系统单元根基情况表
2.2023年度服务活动打算表
3.特色、品牌服务产品表
4.典型服务案例表
5.可租售场地信息表
6.已认定的中幼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幼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幼企业产业园和特色产业集群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