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工信字〔2024〕6号
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主管部门:
为激励企业加大技术刷新力度,现将《通辽市企业技术刷新设备投资奖补政策执行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当真贯彻执行。
附件:通辽市企业技术刷新设备投资奖补政策执行细则
通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通辽市财政局
2024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颁布)
附件
通辽市企业技术刷新设备投资奖补政策执行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深刻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工业化的部署要求,加大造作业企业技术刷新支持力度,结合工作现实,造订本执行细则。
第二条 企业技术刷新设备投资奖补政策是指凭据企业设备投入(仅限研发、出产、检测),用于支吃祗业技术刷新,推动产业创新升级和提质增效的奖补政策。
第三条 企业技术刷新设备投资奖补政策的组织执行,遵循依法依规、公开通明、操作轻便、注沉实效的准则,所需资金由先进造作业发展资金两全铺排。
第二章
第四条 申报前提
(一)申报企业是在通辽市内注册,拥有独立法人资格(汽车整车企业可放宽至分公司)的规模以上造作业企业;沉点支持执行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节能环保)等切合国度和省产业政策项主张企业。
(二)企业未列入严沉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列入通辽市安全出产黑名单。
(三)凭据省财政厅等16部门印发《关于深刻推动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造度的执行定见》(鲁财资环〔2022〕29号),企业应切合“绿色门槛”造度要求,对节能、排污指标达不到国度和处所尺度,不切合绿色发展要求的不予支持。
(四)企业在申报年上三个年度内获得了通辽市企业技术刷新投资项目核准或登记文件。
(五)企业在申报年上一年度设备投资额(不含增值税)达到500万元。
规模以上造作业企业以列入设备投资年度及政策申报年度统计部门规模以上造作业企业库为准。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已达到规模以上造作业企业尺度,因特定原因未列入统计部门规模以上造作业企业库的企业,提供有关资格证书、申报年上一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可视同为规模以上造作业企业。
申报设备不含二手设备。单台设备价值(不含增值税)不低于1万元。
第五条 奖补尺度
(一)企业技术刷新奖补资金=企业设备投资额×设备投资奖补比例。奖补比例12%。单户企业昔时获得奖补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二)切合第四条申报前提,且企业在申报年上一年度设备投资额(不含增值税)达到6000万元,执行的技术刷新项目属于基础领域攻关突破和产业化利用、代替进口产业化补足沉点产业关键环节短板的沉大技改项目,经企业自愿申请、竞争性专家评审等法式,按前款划定的奖补比例,奖补上限能够提高至2000万元,选取财政奖补或股权投资的方式赐与支持。
第三章
第六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每年颁布政策申报指南,企业向注册地域(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通过“通辽政策通”平台提交以下申请资料(具体以申报指南为准):
1.《通辽市企业技术刷新设备投资奖补政策申请表》;
2.通辽市企业技术刷新投资项目核准或登记文件;
3.企业申报年上一年度购置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及明细表(融资租赁设备该当提供设备销售方开具给申报企业的购置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融资租赁合一致资料);
4.企业申报年上一年度财政审计汇报;
5.企业出具信誉承诺书,就是否存在失信惩戒信息,是否切合“绿色门槛”造度要求做出版面承诺,对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性、合法性掌管;
6.其他必要证明的资料(有意依照第五条第二款申请提高奖补上限的企业,必要提供资金申请汇报)。
第七条 资料审核
(一)区(市)初审。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受理企业申报资料,依照本执行细则、年度申报指南,对企业申报资料的齐全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就申报企业是否切合“绿色门槛”造度要求书面征求同级有关单元定见。对经过初审切合申报前提的企业,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服务中心,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
(二)市级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服务中心,对区(市)推荐资料的齐全性进行审核。对通过齐全性审核的企业,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凭据企业申报资料、经核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数据等,审核企业技术刷新投资项目核准或登记文件的真实性、企业是否为规模以上造作业企业,通过现场核查等方式独立鉴定设备投资额,并查问企业是否存在失信惩戒信息。
对第三方机构鉴定设备投资达到6000万元且提供资金申请汇报的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竞争性专家评审。重要评审内容蕴含项目单元经营情况、项目技术水平及创新性、项目投资进展情况、项目(预期)效益及社会贡献度等。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复核企业是否切合“绿色门槛”造度要求(详见鲁财资环〔2022〕29号、青财资环〔2023〕2号等文件)。对通过审核切合申报前提的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凭据奖补尺度、鉴定设备投资等情况推算奖补金额,并将拟赐与奖补的企业名单及奖补金额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划定提出奖补资金年度预算建议。
第八条 资金拨付
(一)市财政局凭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的奖补资金年度预算建议铺排下一年度预算,按有关划定分区(市)下达奖补资金。
(二)区(市)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奖补资金拨付至企业。
第四章
第九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掌管颁布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和资料审核,提出年度奖补资金预算建议,发展绩效评价有关工作;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掌管辖区内政策申报资料的受理,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实现推荐上报、绩效评价等工作。
第十条 市财政局掌管奖补资金的预算铺排、资金下达;区(市)财政部门凭据市财政局下达的奖补资金文件做好资金拨付工作。
第十一条 第三方机构依照本细则第七条划定进行审核并对审核了局掌管。参加竞争性评审的专家对评审了局掌管。企业对提供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掌管。
第十二条 申报企业应积极共同第三方机构做好设备投资现场核查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设备采购合同、付款凭证、发票、记账凭证、管帐账目等原始资料;共同发展绩效评价。
第五章
第十三条 企业应严格执行财政规章造度和管帐核算法子,自觉接受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查抄。
第十四条 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等严沉失信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罚条例》蹬仔关划定查究相应责任。
第六章
第十五条 申报年上一年度设备已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类政策资金以及市民营经济局专精特新企业技术刷新项目资金搀扶的企业,或者未实现市级技术刷新贴息类项目验收的企业,不再享受申报年本政策。具体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核实。
第十六条 本执行细则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掌管诠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