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元:
凭据《优质中幼企业梯度造就治理暂行法子》(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山东省优质中幼企业梯度造就治理执行细则》(鲁工信发〔2022〕8号,以下简称《执行细则》)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造就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142号),现就做好第六批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造就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请要求
(一)我。ú缓墒校┯行谀冢ɑ蚪衲暌焉瓯ǎ┑淖ň匦轮杏灼笠悼缮昵氲诹ň匦“幼巨人”企业;第三批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通辽市企业凭据通辽市有关通知要求进行申请。有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用度。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幼企业梯度造就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上的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申报窗口将于4月25日至5月19日盛开。线下报送有关要求以各市中幼企业主管部门具体要求为准,线下与线上数据应维持一致。
(三)企业需如实、自主填报,并提供有关佐证资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未委托任何机构发展专精特新申请业务,初审和审核中通过“双随机(随机分组评审、随机抽取专家)”“盲审”等方式保险平正公正,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伪信息,犯法牟利。
(四)申请企业需切合《执行细则》中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有关认定尺度。有关指标需按《执行细则》附件4中“部门指标和要求注明”严格把握。
(五)为减轻企业申请职守,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国内发现专利证书等佐证资料(涉及海表发现专利、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企业仅需填写注明、如实填报数量,确保数据真实、规范即可。申报企业专利数据将以知识产权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六)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通过优质中幼企业梯度造就平台为企业免费提供线上申报培训;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设立申报征询电话,号码为0531-88825756,并将组织系列公益性申报领导。
(七)企业有关财政数据凭据管帐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汇报。务请将管帐师事务地点财政部注册管帐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实现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幼企业梯度造就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报了局。请提醒管帐师事务所将主交易务收入、主交易务成本两项指标纳入审计汇报。
(八)如发显祗业存在申报数据造假,将取缔企业创新型中幼企业、专精特新中幼企业、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等称号,并不容企业至少三年内再次申报。涉及管帐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将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二、推荐工作铺排
(一)各市中幼企业主管部门对照《执行细则》,当真对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核实,提出推荐定见;要切实推广责任、严格把关,加大对企业财政数据真实性、技术创新性的审核力度,确保申请书填报数据与佐证资料一致,提升推荐质量。
(二)各市中幼企业主管部门于5月2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推荐文件(一式2份)、企业申请书(附件1,一式4份,申请企业需加盖公章)、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一式4份,申请企业需加盖公章)、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2份)、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一式2份),连同以上文件的可编纂电子版1份、佐证资料扫描电子版(每家企业1个PDF文件)1份,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幼企业处(创新创业领导处)。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过组织实地抽查、第三方数据验证、财政报表对照、违法违规和异常经营情况分析论证、专家评审会等方式,对各市推荐的企业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企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四)对于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造作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新申请第六批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对于与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统一集团内出产类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对于第三批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不推荐复核的,需注明原因。
(五)对于近三年内产生沉大安全、质量、环境传染变乱,或严沉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或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景的企业,不予推荐。
(六)对申请复核的第三批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的“近2年主交易务收入均匀增长率不低于5%”指标不作要求,重要思考新冠肺炎成分影响。对新申请的第六批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仍需满足“近2年主交易务收入均匀增长率不低于5%”的指标要求。
三、当苦衷项
(一)企业申报平台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幼企业梯度造就平台(非我省造就库),建议申报企业提前登录并确认登录账号、密码。
(二)各级中幼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器沉,积极发展政策宣传解读,宽泛带头企业申报;要加大服务力度,组织力量为申报企业提供全覆盖的免费征询领导服务。对今年度各市推荐资料质量、推荐企业通过率、推荐企业出现显著不切合《执行细则》尺度的情况等,将进行传递。
(三)在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前,原第三批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后,原第三批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称号自动失效,以复核通过名单内企业为准。
附件:1. 第六批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申请书.pdf
2. 第三批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pdf
3. 第六批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pdf
4. 第三批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pdf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