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移工作流程
一、成立技术档案
1、在技术拟让渡前,技术持有人、发现人应以书面大局提交a.技术领域;b.技术参数、技术要诀;c.技术市场远景;d.技术风险;e.技术缺点和不及等。
2、在技术拟让渡之间,技术持有人、发现人应提交a.知识产权证书;b.有关部门赞成转移的证明;c.技术研发团队名单(附署名);d.技术研发团队赞成转移的证明(附署名)。
二、技术档案大局审查
1、对于技术持有人、发现人提交的技术档案资料,业务部门应核查资料是否齐全,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技术持有人、发现人应对提交的档案资料的真实性掌管。
2、对于沉大技术项目,业务部门以为必要,应就有关的技术档案进行实地或是向有关的部门核实真实性。
三、技术中介服务合同签定
四、技术颁布、洽谈、意向
五、技术转移深度洽谈让渡事项,并就合同条款交涉
六、技术转移合同审查、核准
七、技术转移合同签定
八、技术转移合同登记
九、确定项目掌管人
十、合同推广跟踪和反馈
十一、收取技术转移中介服务用度
十二、项目验收
十三、签署验收合格证明
十四、转移项目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