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出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治理局(厅、委):
为深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すぷ鞯木霾卟渴,做好知识产权领域信誉监管工作,推动知识产权领域诚信系统建设,加强知识产权;,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对峙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钟注三中全会心灵,推动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领(2021—2035年)》《“十四五”国度知识产权;ず褪褂霉婊贰豆赜谇炕恫ū;さ亩酚泄鼐霾卟渴,当真落实《2024—2025年社会信誉系统建设行动打算》有关要求,做好知识产权领域信誉监管工作,激励成立知识产权;ぷ月苫,推动诚信系统建设,为营造平正诚信的市场环境阐扬积极作用。
二、工作内容
(一)做好知识产权领域信誉信息归集基础工作。严格依照全国公共信誉信息基础目录及处所补充目录做好知识产权领域信誉信息归集工作,造订处所知识产权领域信誉信息归集目录及治理规范。
(二)成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誉承诺造。在行政项目审批、展会企业入驻等工作中积极奉行信誉承诺造,造订信誉承诺工作法子及信誉承诺书体式文本,对信誉情况较好的申请人,部门申报资料不完整但书面承诺在划定期限内提供的,能够先行受理,加强承诺后监管,依法依规将违反承诺或承诺不实等行为列为失信行为,强化信誉惩戒,疏导各类主体自律守信。
(三)推动知识产权领域分级分类监管。凭据处所工作现实,进一步聚焦企业信誉风险治理,在知识产权领域信誉评价指标系统和通用型企业信誉风险分类指标系统(第二版)的基础上,科学构建切合本地现实的知识产权信誉评价指标系统,发展信誉评价工作,并推动评价了局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中常态化使用,凭据信誉等级凹凸采取差距化的监管措施,实现监管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依法依规发展信誉约束激励工作。严格依照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及处所补充清单,做好知识产权领域失信惩戒工作,凭据失信行为性质和严沉水平,采取轻沉适度的惩戒措施,确保过惩相当。依法依规发展知识产权领域严沉失信名单治理工作,推动构建跨部门、跨领域的失信结合惩戒机造,推动解决严沉失信行为反复出现、易地出现的问题;充分阐扬国度企业信誉信息公示系统和“信誉中国”网站等平台信息公示的激励作用,对主体有关诺言信息积极发展公示,提升信誉优良主体的获得感。处所知识产权治理部门该当领导国度级知识产权;ぶ行暮图本缥ㄖ行钠揪菰ど蟮羌侵魈逍庞情况对主体名单尝试动态治理。
(五)做好信誉信息建复工作;丛烨疤岱奖闶胖魈宸⒄剐庞建复,在失信主体惩戒期满后实时终场失信信息公示,解除治理措施;在失信主体纠正失信行为、推广有关使命并提出信誉建复申请后,依照有关划定发展审核并做好信誉建复工作,实时终场失信信息公示。做好信誉建复的协同联动,对已实现信誉建复的主体,实时在“信誉中国”网站、国度企业信誉信息公示系统、知识产权;ば畔⑵教ǖ雀掠泄匦畔。
(六)加强沉点环节信誉监管。加强对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誉监管,加强风险监测预警,致力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措置;加强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信誉监管,做好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信誉评价,推进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依法诚信执业;加强对有意加害知识产权行为的信誉监管,依法依规将失信主体列入严沉违法失信名单。
三、组织保险
(七)成立工作机造。国度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に竞凸仁谐〖喽街卫碜芫中庞监管司成立沟通机造,确定工作联系人,协商应对知识产权信誉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处所知识产权治理部门、市场监督治理部门在日常工作中积极通顺互换渠路,逐步成立常态化、多样化沟通联系机造,共同钻研落实有关工作。
(八)加强信息共享。国度知识产权局、国度市场监督治理总局推动成立信息归集共享机造,并领导处所知识产权治理部门、市场监督治理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国度知识产权局将推广职责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领域行政许可、严沉失信名单、专利商标出质登记等信息归集至全国信誉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度企业信誉信息公示系统。国度市场监督治理总局为国度知识产权局在国度企业信誉信息公示系统开明企业根基信息、严沉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息查问权限,并向知识产权;ば畔⑵教ü蚕碛泄匦庞信息。国度知识产权局通过知识产权;ば畔⑵教ㄓ氪λ恫ㄖ卫聿棵殴蚕硇庞信息。
(九)加强培训互换。国度知识产权局、国度市场监督治理总局应积极领导处所知识产权治理部门和市场监督治理部门加强业务合作,加强培训互换,共同推动成立高素质的人才行列,推进知识产权诚信系统建设工作深刻发展。
(十)加强宣传疏导。国度知识产权局应加强对知识产权诚信系统建设工作中沉大问题的调查钻研,加强有关政策措施解读。国度知识产权局、国度市场监督治理总局应实时总结知识产权信誉约束激励、分级分类监管等工作中出现的典型经验做法,共同颁布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平正诚信的市场环境。
国度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国度市场监督治理总局办公厅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