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利的审查过程中,除了克服审查定见中的缺点而做出的被动批改表,还能够对申请文件自动批改。笔者结合实务经验,来为各人介绍专利批改中的自动批改。
何时允许批改申请文件?
凭据专利法执行细则第五十一条的划定,对于发现申请,申请人有两个自动批改机遇,第一个机遇是在提出内容审查要求时,第二个机遇是在收到国度知识产权局发出的发现专利申请进入内容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
对于实用新型和表观设计这两种类型的专利申请,由于不必要进行内容审查,因而,它们的自动批改机遇只有一个: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能够对实用新型或者表观设计专利申请自动提出批改。
为什么必要对申请文件进行批改?
既然在自动批改时依然不能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势要求书纪录的领域,申请报答什么还必要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自动批改呢?
调整权势要求书的;そ峁,随市场变动或竞争敌手的变动,对但愿;さ墓婊械髡。
举例:原始说明书中纪录了规划A和B,权势要求书中仅纪录了规划A。随着市场变动,竞争敌手在专利申请之后推出了关于规划B的产品,这时建议思考在自动批改机遇内将规划B增长到权势要求书中,以便对规划B进行;。
自动批改与被动批改
是否能够在回答审查定见时进行上面的批改战术?
不愿定,这是由于在回答审查定见时必要遵循审查定见进行批改和回答,相迸宗自动批改阶段而言,回答审查定见时对权势要求的批改约束较多。例如,必要思考单一性问题。
批改的基础是什么?
若是申请内容通过增长、扭转和/或删除其中的一部门,以至“能力域技术人员”看到的信息与原申请纪录的信息分歧,并且又不能从原申请纪录的信息中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这种批改就是超领域的。申请内容,是指原说明书(蕴含附图)和权势要求书纪录的内容,不蕴含任何优先权文件的内容。说明书提要不能作为以来批改说明书或者权势要求书的凭据。
批改中要把稳什么准则?
专利法第33条划定了:申请人能够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批改,但是,对发现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批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势要求书纪录的领域,对表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批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暗示的领域。法条的主张是维持权势人与社会公家之间的利益平衡,预防专利权人通过过后批改的方式把申请日无法体此刻原有技术规划中的技术特点增长到本专利的权势要求中,从而为内容上在后的发现抢占了在先申请日,这对其他公家是不平正的。
原始申请文件纪录的领域蕴含:(1)原说明书和权势要求书文字纪录的内容;(2)凭据原说明书和权势要求书文字纪录的内容以及说明书附图能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的内容。
举例:
申请人将权势要求中纪录的“乙醇”批改为“有机溶剂”。由于“乙醇”是“有机溶剂”的下位概想,“乙醇”的领域幼于“有机溶剂”,以至“能力域技术人员”看到的信息与原申请纪录的信息分歧。因而,这种批改也是不允许的。
附图中有哪些信息允许增长到权势要求和说明书中?
申请文件中增长的内容是通过丈量附图得出的尺寸参数技术特点,这种批改不允许。从附图中能够直接地、毫无疑义地得出的“定性”的描述是允许增长到权势要求和说明书中,而无法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的“定量”的描述是不允许增长到权势要求和说明书中。
公知学问在判断中的作用?
判断主体: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
判断对象:是批改的内容与原申请文件明确纪录的内容之间的对比。
水平:是否能“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
所属领域技术人员在判断时应参考申请时的公知学问或惯用技术等,将原申请文件明确纪录的内容与公知学问进行合理的结合,在此基础上去判断是否能够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批改的内容。
把稳,公知学问在判断过程中起到供参照、辅助判断的作用,并不是意味着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将公知学问或惯用技术补入申请文件中。
举例:
例1:原纪录的规划是一种电池,蕴含正极,负极,电解质,隔阂。批改后的规划:一种电池,蕴含正极,负极,电解质,隔阂,壳体。由于能力域的通常技术人员凭据公知学问能够直接地、毫无意思地确定电池必然蕴含壳体,因而这种批改是被允许的。
例2:原纪录的规划是一种电池,蕴含正极,负极,电解质和隔阂。批改后的规划一种电池,蕴含正极,负极,固态电解质和隔阂。由于能力域的通常技术人员公知的是电池可能蕴含固态电解质,也可能不蕴含固态电解质,也可能是液态电解质,因而这种批改的内容不是唯一确定的,因而是不被允许的。
分案申请
若是错过了自动批改机遇,而又想将说明书中纪录的某些规划写入权势要求中进行;,能够提交分案申请,分案申请会产生额表的用度。
公家定见
为预防竞争敌手针对性的提出公家定见,能够先提交一套权势要求书,专利公开后,再进入内容审查,同时批改为自己想要的另表一套权势要求书,审查怨劓在审查的是我们想要的权势要求书,竞争敌手看到的公开版本则不愿定是我们想要的权势要求。这样能够利用自动批改的方式,起到蛊惑竞争敌手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