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度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局长崔守东在“2021年度商标异议和评审典型案例”颁布解读活动上指出,商标异议和评审法式是商标授权确权的沉要环节,在强化知识产权源头;,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拥有沉要作用。近年来,国度知识产权局全力提升审查审理质量,不休压缩审查审理期限,充分阐扬商标异议和评审法式在进攻恶意注册、;ぴ谙热ㄊ啤⑾颜呃婧凸怖娣矫娴幕饔。
为加强以案说法的力度,提升全社会尊沉和;ぶ恫ǖ囊馐,我刊开设“商标案例精读”专栏,独家刊发由国度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办案人员就商标局精选的24件对今后案件司法适器拥有较强借鉴作用的商标异议和评审案例进行专业解读,介绍商标异议和评审法式中法条合用等方面的实际,援手有关当事人依法高效;て浜戏ㄈɡ。
聚焦主题: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侵害他人的在先姓名权
法条指引:《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划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侵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势,也不得以不正当伎俩争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肯定影响的商标
一、根基案情
异议人:上;贫雇缈萍加邢薰
被异议人:商洛市华魅塑胶实业有限公司
被异议商标:樊登书童
指定使用商品: 第25类“ 鞋( 搅髋赡穿戴物);袜;服装;帽;领带;手套(服装);游泳衣;童装;皮带(衣饰用);婚纱”
异议人重要理由: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在先注册使用的“樊登商城”“樊登想书”“樊登幼读者”商标近似,加害了樊登的姓名权。
异议人提交的重要证据:樊登主持的节目、文章、幼我荣誉,樊登想书告白宣传及线下活动信息,樊登的身份证复印件,百度百科关于樊登和樊登想书的介绍,电视台、媒体、杂志、报刊等媒体对樊登想书的报路资料等。
被异议人未在划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凭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商标局以为:
樊登为异议人品牌首创人及股东, 其姓名“樊登”及缔造的“樊登想书”品牌经持久使用与宽泛宣传已在有关公家中拥有肯定驰名度。被异议商标“樊登书童”蕴含异议人股东姓名“樊登”,且寓意与“樊登想书”有关,难谓偶合。被异议商标注册并使用在其指定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将其与异议人相联系,从而对商品的起源产生混合误认,因而被异议人在未经异议人许可的情况下,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侵害了异议人股东“ 樊登”的在先姓名权。
二、案件评析
本案的焦点为被异议商标是否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划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第一千零一十二条中划定:天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调换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在异议法式中必要凭据在案证据对姓名权人的驰名度和影响力进行审查和认定。未经许可,将他人的姓名申请注册商标,给他人姓名权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侵害的,系争商标应合用《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不予核准注册。具体到本案,合用《商标法》第三十二条需满足两个要件:
1.系争商标齐全蕴含樊登的姓名。
2.系争商标的注册给樊登的姓名权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侵害。
异议人在本案中提供的樊登主持的节目、文章、获得的幼我荣誉、樊登想书的告白宣传及线下活动信息、樊登身份证复印件、百度百科关于樊登和樊登想书的介绍、电视台、媒体、杂志、报刊等媒体对樊登想书的报路资料等证据资料,能够证明:樊登为异议人品牌首创人及股东,其姓名“樊登”及缔造的“樊登想书”品牌经持久使用与宽泛宣传已在有关公家中拥有肯定驰名度。被异议商标“樊登书童”蕴含异议人股东姓名“樊登”,且寓意与“樊登想书”有关。
因而被异议人在未经异议人许可的情况下,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侵害了异议人股东“樊登”的在先姓名权。
三、典型意思
姓名权是一项沉要的人格权势,以品牌首创人及股东姓名作为商标拥有沉要的贸易价值。也正因而,有不少申请人将驰名人物的姓名作为商标,使消费者误以为该商品起源于姓名权人自己。与通常人姓名权分歧的是,驰名人物会吸引好多粉丝,进而形成粉丝的经济行为,并且在通常潜在用户中也提升了用户对产品的信赖。更为沉要的是,以驰名人物姓名作为商标所标示的商品,其品质无法得到保障,因而产生的负面影响亦会侵害姓名权人的名望权。对未经姓名权人许可,擅自申请注册以其姓名为主体的商标,从中获取不正当市场竞争优势的行为应予坚定进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