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法子》(以下简称《法子》)于2021年3月11日由国度知识产权局布告(第411号)颁布,现对其造订布景和重要内容进行介绍和解读。
一、造订布景和必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器沉知识产权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沉要批示,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能。出格是2020年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进建中,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实现“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从钻营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蓬勃发展,为国度经济社会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违背专利法立法宗旨、违反“恳切信誉”准则,不以;ご葱挛髡诺母骼喾钦I昵胱ɡ形,侵扰了国度专利工作秩序。
为严格进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从源头上推进专利质量提升,国度知识产权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2007年,国度知识产权局造订了《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划定》(国度知识产权局令第45号),并于2017年进行了批改,颁布了国度知识产权局令第75号。凭据第75号局令,国度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至2020年对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进行了排查措置。然而,最近又出现了一些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且行为变动多样、屡禁不止。为了确保实现专利法激励真实创新活动的立法宗旨,进攻和遏造不以;ご葱挛髡诺母骼喾钦I昵胱ɡ形,国度知识产权局现造订并颁布《法子》,作为对国度知识产权局令第75号的补充,对申请专利行为进一步予以规造。
二、重要内容解读
《法子》共八条,别离对造订凭据、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阐发大局、审查法式、救助蹊径、有关处置措施和执行日期作了划定。
(一)《法子》造订凭据
《法子》第一条明确“凭据专利法及其执行细则、专利代理条例蹬仔关司法律规造订本法子”。专利法第一条开宗明义论述了立法宗旨,激励发现创造,推动发现创造的利用,提高创新能力;第五条划定,对违反司法、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现创造,不授予专利权。除此之表,民法典第七条划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该当遵循诚信准则,秉持恳切,遵守承诺”。上述划定为造订《法子》,进攻和处置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提供了明确的司法凭据。
(二)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界定
首先,《法子》第二条第一款给出了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根基界说:任何单元或者幼我,不以;ご葱挛髡,不以真实发现创造活动为基础,为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虚构创新业绩、服务绩效,单独或者勾联提交各类专利申请、代理专利申请、让渡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等行为都属于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其次,《法子》第二条第二款对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阐发大局进行了非穷举式列举。
1.关于“同时或者先后提交发现创造内容显著一样、或者内容上由分歧发现创造特点或身分单一组合变动而形成的多件专利申请。
”是指发现创造内容显著一样或经过单一组合变动而形成多件专利申请,无论这些专利申请是同时提交还是先后提交的,既蕴含提交多件分歧资料、组分、配比、部件等单一代替或拼凑的发现或实用新型申请,也蕴含对分歧设计特点或身分原样或轻微变动后,进行单一拼合、代替得到的表观设计申请。
必要出格指出的是“发现创造内容显著一样”并不蕴含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所允许的统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现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现专利的情景。
2.关于“所提交专利申请存在假造、伪造或变造发现创造内容、尝试数据或技术成效,或者剽窃、单一代替、拼凑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等类似情况。
”其中“假造、伪造或变造”重要指假造、伪造不存在的发现创造内容、尝试数据、技术成效等行为;或者对已有技术或设计规划加以建扭转造后,夸大其成效,但现实无法实现该成效的行为。
3.关于“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现创造与申请人、发现人现实研发能力及资源前提显著不符。
”是指提交的专利申请的发现创造数量或内容显著超出了申请人、发现人的现实研发能力及资源前提。
例如:某公司短期内提交了大量专利申请,但经查证,该公司没有参保人员和实缴本钱,现实为无科研投入、无研发团队、无出产经营的空壳公司。
4.关于“所提交多件专利申请的发现创造内容系重要利用推算机法式或者其他技术随机天生。
”是指没有科研人员现实参加,仅利用推算机伎俩随机、无序地形成技术规划或设计规划,不是真实的创新活动。例如,提交的多件申请内容齐满是利用推算机技术随机天生的技术规划、产品状态、图案或者色彩。
5.关于“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现创造系为躲避可专利性审查主张而有意形成的显著不切合技术改进或设计常理,或者无现实;ぜ壑档谋淞印⒍哑觥⒎潜匾跸薇;ち煊虻姆⑾执丛,或者无任何检索和审查意思的内容。
”是指站位能力域技术人员角度,申请报答躲避可专利性审查主张,有意将能力域通例的或者本能够通过单一步骤实现的技术路线或设计规划复杂化处置,但现实上并没有实现技术改进和设计改进,尤其是通过列举大量、轻微非必要技术特点形成的权势要求,性质上毫无必腹地缩限了;ち煊。
6.关于“为逃避进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监管措施而将内容上与特定单元、幼我或地址关联的多件专利申请分散、先后或异地提交。
”是指为逃避被认定为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有意通过注册多个公司、利用多个身份证件号码或使用多个公司地址而将本属于统一申请人的专利申请从功夫、地址、申请人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散提交的行为。
7.关于“不以执行专利技术、设计或其他正当主张倒买倒卖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或者虚伪调换发现人、设计人。”重要蕴含两种情景:一是出于非市场竞争主张倒买倒卖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行为。
例如,某机构或幼我将审查期间的专利申请或获得授权后的专利进行批量让渡,且让渡人所持有的专利申请或专利与其经交易务没有必然关联;或者受让人显著不是出于技术执行或其他合理司法主张受让专利申请或专利权的行为。二是虚伪调换发现人、设计人的行为。实际中发现存在出于不正当利益主张,将未对发现创造作出贡献的人调换为发现人或设计人的情况,而专利法执行细则第十三条划定,发现人或设计人该当是对发现创造的内容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8.关于“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或者其他机构或幼我,代理、诱导、支使、援手他人或者与之合谋执行各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是指有资质的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以及无专利代理资质的机构或幼我,执行各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蕴含直接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行为,以及诱导、支使、援手他人提出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行为。
(三)对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审查法式
《法子》第三条明确了国度知识产权局对非正常专利申请的专门审查法式,无论是在专利申请受理、初审、实审、复审法式中,还是在国际申请的国际阶段法式中发现或者凭据举报得知,并初步认定存在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国度知识产权局都可凭据本《法子》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自动撤回有关专利申请或司法手续办理要求,或者陈述定见。申请人对于初步认定不服的,该当在指定期限内陈述定见并提交充分证明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回答的,有关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有关司法手续办理要求被视为未提出。经申请人陈述定见后,国度知识产权局依然以为属于《法子》所称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将依法驳回有关专利申请,或者不予核准有关司法手续办理要求。
(四)有关司法救助蹊径
国度知识产权局对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将在充分思考有关证据的基础上,秉持客观、公正、审慎的审查准则进行处置。经申请人定见陈述后,国度知识产权局以为不属于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将纳入正常审查法式持续审查。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于国度知识产权局处置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能够遵循《国度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有关划定向国度知识产权局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专利申请人对国度知识产权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能够遵循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划定向国度知识产权局要求复审。
(五)对于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其他处置措施
《法子》分档次、分主体明确了对存在各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单元或幼我的处置措施,以及处置部门和处置机关。
其中:第五条明确了对存在第二条第二款第(八)项所述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专利代理机构或者专利代理师,由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采取自律措施,对于屡犯等情节严沉的,由国度知识产权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治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凭据《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治理法子》的划定进行处罚。
对于存在上述行为的其他机构或幼我,有证据证明存在擅自觉展专利代理业务行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治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凭据《专利代理条例》的划定对其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进行处罚。如发显熹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置。
《法子》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进一步强调了国度知识产权局令第75号中的有关划定,对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情节严沉的申请人,在不予减缴专利用度、要求进行补缴的基础上,自认定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之日起五年内对其所有专利申请不予减缴专利用度;对于存在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单元或者幼我,如其行为凭据刑法涉嫌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查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