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召开的第五十一届PCT成员国大会上,通过了一项有关在谬误提交项目或部门的情况下提交正确的项目或部门的PCT细则批改提案(下称提案)。提案对于谬误提交问题进行了明确,并规范了该问题在国际阶段的具体处置规定。
有关谬误提交项目或部门的会商最早能够追忆到2013年召开的第六届PCT工作组会议上涉及的《澄清有关援引参与遗漏部门的法式》这一议题。经过多年的会商和钻研,在2019年第五十一届PCT成员国大会上作出有关《专利合作协议(PCT)执行细则》(下称PCT细则)有关条文的批改:批改PCT细则20.5以澄清该条款仅合用于提交申请中“的确”遗漏了部门内容的情况,而不合用于在谬误提交项目或部门的情况下提交正确的项目或部门。除此之表,同步增长了PCT细则20.5之二,专门用来划定和处置在谬误提交项目或部门的情况下提交正确的项目或部门的情况。新增长的PCT细则20.5之二划定了下列3种把谬误提交的项目或部门代替为正确项目或部门的情况。
第一种是新增长PCT细则20.5之二(b)所划定的内容,涵盖了申请人在满足申请日的所有要求之日或之前向受理局提交正确的项目或部门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谬误提交的项目或部门能够从据称的国际申请中删除,正确的项目或部门能够蕴含在据称的国际申请中。满足关于申请日的所有要求之日(即收到正确项目或部门的日期或尔后)将被纪录为国际申请的国际申请日。
第二种是新增长PCT细则20.5之二(c)所划定的内容,涵盖了申请人在满足申请日的所有要求之日后(即在国际申请日已被纪录入国际申请之后)向受理局提交正确的项目或部门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谬误提交的项目或部门能够从据称的国际申请中删除,正确的项目或部门能够蕴含在据称的国际申请中,但国际申请日将被批改为受理局收到正确的项目或部门之日。
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和有关“遗漏部门”的划定一样,申请人将有机遇要求不思考正确的项目或部门,以便保留原始的国际申请日。在这种情况下,受理局将“撤销”对于国际申请日做出的批改,申请将以原始纪录的蕴含谬误提交项目或部门的国际申请的国际申请日为基础进行处置。
第三种是新增长PCT细则20.5之二(d)所划定的内容,涵盖了申请人成功利用援引参与的方式向受理局提交了正确的项目或部门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正确的”项目或部门将被视作在受理局初次收到申请文件之日已经蕴含在据称的国际申请中,并且受理局将把满足所有申请日要求之日纪录为国际申请日。除援引参与的“正确”项目或部门之表,谬误提交的项目或部门仍将保留在国际申请中。这是由于,那些在国度阶段不合用“援引参与”有关划定的指定局将不会认可这种参与。因而,国际申请在这样的主管局只能依照原始提交的申请文件状态处置,即申请中蕴含的谬误提交的项目或部门。
为共同新增的PCT细则20.5之二的内容,这次批改还新增了PCT细则43.6之三,这对于国际检索单元在必要情况下收取额表用度给出了支持。凭据PCT细则43.6之三的划定,在已经起头草拟国际检索汇报之后,国际检索单元才收到援引参与正确的项目或部门的有关通知,国际检索单元能够收取附加检索费。因而,申请人在利用援引参与的方式提交正确的项目或部门后,必要把稳国际检索单元在用度方面的有关通知和要求。
《专利合作协议(PCT)执行细则》的上述批改将于2020年7月1日起生效。目前,各缔约国在其国际阶段和国度阶段是否接受申请人利用上述3种方式解决谬误提交问题的态度和做法尚不明确。截至2019年12月底,只有欧洲专利局明确表态,其作为受理局和指定局都不接受利用援引参与方式解决谬误提交的问题(即上面的第三种方式)。国际局仍未颁布蕴含中国在内的其他各缔约国的态度。值得一提的是,在2020年4月9日之前,各缔约都城能够奉告国际局在其国际阶段和国度阶段是否接受申请人利用上述3种方式解决谬误提交问题的决定,而国际局在收到该信息后会迅速在公报上进行颁布;诖,PCT申请人必要关注各缔约国在国度阶段对于该划定的态度,以保障有关申请进入国度阶段后的不变性和确定性。
在笔者看来,试图解决谬误提交问题对于PCT申请人来说无疑是有利的,但配套的国际阶段所使用的表格仍未颁布,专利合作协议行政划定、PCT受理局指南等有关文件也应进一步针对上述PCT细则批改进行调整。最终该若何具体执行有关内容、列国际检索单元收取附加检索费的金额和手续,以及在执行过程中必要把稳哪些问题、该条款标增长会对PCT造度和申请人带来怎么的影响等等一系列问题仍值得业内持续追踪和钻研。(潘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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