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订正布景
智能网联汽车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汽车工业的深度融合,是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沉要引擎,正成为各地争相抢占的战术造高点。2022年,为领导和规范我市智能网联汽车路路测试与贸易示范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通辽市智能网联汽车路路测试与示范利用治理执行细则》(青工信规〔2022〕1号),有效规范了全市智能网联汽车路路测试与示范利用活动,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持。但随着发展不休深刻,新情况、新问题日益增多,政策在执行过程中逐步出现痛点、堵点,难以满足新局势、新必要,亟需优化美满。
为适应产业发展趋向、抢抓产业发展机缘,推动更多智能网联汽车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在我市落地利用,市智能网联汽车路路测试与示范利用联席工作幼组在调研进建其他各省市智能网联汽车治理规范和现实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路交通安全法》《智能网联汽车路路测试与示范利用治理规范(试行)》(工信部联通装〔2021〕97号)蹬仔关文件,对《通辽市智能网联汽车路路测试与示范利用治理执行细则(试行)》(青工信规〔2022〕1号)进行了订正,形成了《通辽市智能网联汽车路路测试与示范利用治理执行细则(试行)》(青工信规〔2024〕2号)(以下简称《细则》)。
二、重要内容
订正后的《执行细则》共分十章,重要内容为:
(一)总则。重要介绍了政策造订布景,明确了政策适应对象。
(二)组织机构职责。明确了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共同组成市智能网联汽车路路测试与示范利用联席工作幼组,掌管组织发展具体工作,对有关单元的重要职责与分工进行了注明。
(三)路路测试与示范利用主体、驾驶人及车辆。明确了发展智能网联汽车路路测试与示范利用活动的申请主体、驾驶人及车辆应满足的根基要求。
(四)路路测试申请。明确了有关主体申请发展智能网联汽车路路测试活动时需提交的资料、申请流程、审核要求,以及路路测试“三同准则”抽查、异地互认准则、增长同款车型流程等内容。
(五)示范利用申请。明确了申请发展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利用活动时,有关主体应在相应路段进行过一按功夫或里程的路路测试,并按要求提交相应资料,市联席工作幼组按相应流程和要求进行审核等内容。
(六)贸易示范申请。明确了申请发展智能网联汽车贸易示范活动时,有关主体应在相应路段进行过一按功夫或里程的示范利用,并按要求提交相应资料,市联席工作幼组按相应流程和要求进行审核。申请主体在发展贸易示范活动时,能够收取肯定用度,但应按要求注明收费尺度和计价方式。
(七)无人测试与示范申请。明确了无人测试与无人示范的寓意,有关主体在满足要求后能够申请发展无人化路路测试与示范利用(蕴含贸易示范)活动。
(八)路路测试、示范利用和贸易示范治理。明确了路路测试、示范利用和贸易示范活动延期、安全性自我申明信息调换、发展活动期间无人车应满足的要求、路路测试与贸易示范主体违规处置法子等内容。
(九)交通违法与变乱处置。明确了发展路路测试、示范利用和贸易示范活动期间产生交通违法或交通变乱时,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的处置准则,以及变乱期间活动主体应采取的措施。
(十)附则。对智能网联汽车进行了注明,明确了政策执行功夫和有期限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