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院士工作站登记治理法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深刻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心灵,进一步深入科技体造鼎新,充分阐扬以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海表国度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以下统称“院士”)为代表的高档次人才在助力我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建设创新型省份中的沉要作用,结合我省院士工作站发展示实和建设需要,造订本法子。
第二条本法子所指院士工作站是由院士及其携带的科研团队与省内企事业单元共同组建的创新平台,通过柔性引进院士团队,发展结合研发和科技成就转化,提升自身创新能力和平台团队建设水平,实现合作双方共同发展。
第三条依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院士工作站组建尝试登记造。登记主体为承建院士工作站的企业、事业或民办非企业法人单元(以下简称“承建单元”)。
第四条山东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掌管院士工作站的登记治理工作。各设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和省直有关部门、单元为院士工作站登记工作主管部门。
第二章 登记前提及法式
第五条申请登记的院士工作站应具备以下前提:
(一)承建单元经营或运行情况优良,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占有固定的技术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肯定的研发能力;
(二)承建单元与院士及其团队通过签定和谈,明确创新能力建设、合作项目研发、科技成就转化、人才团队造就等方面合作指标,双方权势和使命清澈,并有具体的合作打算;
(三)承建单元为院士及其团队发展科研活动提供必要支持前提,凭据必要建设科研团队或治理服务人员,为院士及其团队发展科研活动做好服务,保险必要的生涯前提,确保院士工作站正常运行;
(四)院士及其团队应保障合理的在站工作功夫,以确保合作指标顺利实现。
第六条院士工作站登记法式:
(一)承建单元通过省科技厅“科技云”平台内的山东省院士工作站登记系统提出登记申请;
(二)各主管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
(三)省科技厅对受理的院士工作站登记资料进行复审,必要时能够电话或函询有关院士。复鉴定见自初审通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反馈承建单元。省科技厅每月5日前对上月审核的切合登记前提的院士工作站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院士工作站正式登记为“山东省院士工作站”。
(四)通过登记的承建单元可按划定形状自行造作加挂“山东省院士工作站”标牌。
第三章 治理服务及评价
第七条通过登记的院士工作站尝试动态治理。省科技厅对登记满三年的院士工作站组织综合评价,评价了局优良的赐与后补助嘉奖,评价不达标的取缔资格,做摘牌处置;对蓄意弄虚作假、出现严沉失信行为的单元和幼我,记入统一的科研诚信系统。
第八条各主管部门具体掌管院士工作站的日常治理和服务,应对院士工作站建设赐与必要支持,协助解决院士工作站科研前提改善、项目研发投入、调查征询论证、学术互换和人才造就等方面的问题。激励有前提的院士工作站尝试法人掌管造,逐步发展为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切合前提的支吃熹牵头承;虿渭痈骼嗫萍即蛩阆钅。
第九条激励院士工作站面向社会提供公共研发服务,统一纳入省公共创新服务平台系统,凭据绩效评价了局对其服务活动赐与后补助支持。
第十条院士工作站因承建单元原因,必要进行归并、沉组、撤销的,应由承建单元提出版面申请,经主管部门赞成,省科技厅审核后进行布告。
第十一条合作和谈期满的院士工作站应由承建单元于和谈期满前三个月提交续签的和谈文本,经审核后院士工作站持续保留;未提交续签和谈的,于和谈期满之日起院士工作站自动撤销。因故调换合作院士的,由承建单元沉新提出申请,按本法子有关划定沉新组织登记。
第十二条院士工作站合作院士因春秋原因退休,院士工作站持续保留;因不成抗力,合作院士不能实现合作期限的,自不成抗力产生之日起院士工作站保留一年,期间承建单元和院士团队持续实现后续钻研工作,一年后院士工作站自动撤销;合作院士因故烧毁院士称号、被撤销院士称号的,院士工作站自动撤销。省科技厅每年对撤销院士工作站进行布告。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本法子由省科技厅掌管诠释。
第十四条本法子自2018年12月17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16日。原《山东省院士工作站登记暂行法子》(鲁科字[2016]102号)同时废止。
有关解读:《山东省院士工作站登记治理法子》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