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科字〔2023〕28号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元:
现将《山东省院士工作站治理服务法子》印发给你们,请当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颁布)
山东省院士工作站治理服务法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对峙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领导,深刻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心灵,加快执行创新驱动发展战术和科教强鲁人才兴鲁战术,吸引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海表顶尖学术权威机构的院士(以下统称院士)等高档次科研人才来我省创新创业,服务黄河道域生态;ず透咧柿糠⒄构日绞,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凭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弘扬科学家心灵和深入院士造度鼎新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现实和院士工作站发展必要,造订本法子。
第二条 本法子所称院士工作站是指经省科技厅审核登记,由省内企业、事业或民办非企业法人单元(以下简称承建单元)与院士及其科研团队合作共建,结合发展技术攻关和科技成就转化,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发展的创新平台。
第三条 依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院士工作站尝试登记造。登记主体为院士工作站的承建单元。
第二章 组织治理
第四条 省科技厅作为院士工作站的登记和治理部门,重要职责:
1.掌管院士工作站建设的顶层设计、两全协和谐业务领导;
2.掌管出台院士工作站治理服务法子,钻研造订推进院士工作站建设的有关政策和搀扶措施;
3.萦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凸起院士工作站建设方向和沉点领域,推动产学研缜密结合;
4.领导有关单元做好院士工作站日常治理服务,组织发展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和监督查抄等。
第五条 各设区市科技局是院士工作站的属地主管部门,重要职责:
1.造订支持院士工作站建设的配套政策,提出院士工作站建设的有关定见建议;
2.依照本地域产业发展需要,沉点激励头部企业、链主企业、科技领军企业蹬着势企业建设院士工作站;
3.会同各县(区、市)科技局协排解决院士工作站科研前提改善、项目研发投入、学术互换和人才造就等方面的问题;
4.共同省科技厅做好院士工作站的日常治理服务工作。
第六条 承建单元是院士工作站的建设和运行主体,重要职责:
1.拟定院士工作站的工作指标、治理造度并组织执行;
2.为院士工作站建设提供必要科研经费和运行经费,规范经费治理使用;
3.为院士工作站建设相应的科研设备和科研人才等必要的科研基础前提;
4.明确专人掌管院士工作站的日常治理,做好院士及创新团队的科研和生涯服务等工作。
第七条 院士工作站是产学研缜密结合的创新平台,重要职责:
1.萦绕行业发展必要及国内表技术发展趋向,发展战术征询和技术领导;
2.针对承建单元急需解决的沉大关键技术难题,组织院士团队发展技术服务、结合攻关,开发新产品;
3.对接院士团队及地点单元的技术成就,共同推动成就转化和产业化,推进产学研合作;
4.萦绕承建单元人才需要,结合发展人才造就和互换,引进高水平科研人才;
5.汇聚国内表创新资源,结合发展高档次学术互换、技术钻延注项目对接等科技活动;
6.依法发展其他类型的科普教育等创新活动。
第三章 登记前提及法式
第八条 院士工作站登记应具备以下前提,由承建单元提交相应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掌管:
1.承建单元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情况优良且社会信誉纪录优良;
2.承建单元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占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3.承建单元与有关领域1名及以上院士及其科研团队成立不变合作关系并签署合作和谈,和谈中明确双方共同发展征询服务、技术攻关、成就转化等有关事项;
4.承建单元有明确的、内容性的科技研发与成就转化合作工作和不变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延注生涯前提及后续保险;
5.合作院士春秋准则上不超过80周岁(以承建单元提交登记申请功夫为准),切合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的有关要求;
6.合作和谈应蕴含双方合作指标、权势与使命、具体合作打算以及为院士团队发展科研活动所提供的支持前提;合作和谈中明确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功夫每年不少于3个月,合作期限准则上不少于3年;
7.登记资料重要蕴含院士及其团队根基信息、合作内容与工作打算等资料,海表学术机构院士或表籍院士需提供出入境纪录、院士证书(含翻译认证资料)等证明资料,双方合作和谈,其他有关资料等。
第九条 登记法式:
1.承建单元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山东省院士工作站登记系统”填报并提交登记资料;
2.各设区市的科技局对登记资料进行初审;
3.省科技厅对受理的院士工作站登记资料进行复审;
4.省科技厅准则上每月对切合登记前提的院士工作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颁布登记名单。
第四章 运行治理
第十条 结合院士工作站年度绩效评价,承建单元每年12月底对院士工作站运行情况进行总结,造订下年度工作打算,按要求提交工作汇报,经属地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科技厅。
第十一条 省科技厅对登记满3年的院士工作站组织综合绩效评价。评价方式蕴含网上自评申报、专家评审、实地调查等,评价了局分优良、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良的比例准则上不超过参评总数的30%。
第十二条 省科技厅对院士工作站进行动态治理。
1.院士工作站的承建单元于和谈期满前3个月提交续签的和谈文本,经审核,切合前提的院士工作站持续保留。未按时提交续签和谈的,于和谈期满之日起院士工作站自动取缔登记;
2.院士工作站因承建单元归并、沉组等原因必要调换的,承建单元和院士应共同通过主管部门向省科技厅提出版面申请,省科技厅审核赞成后予以调换;
3.因承建单元、院士及其团队等出现不成抗力成分,客观上造成工作站建设工作不能持续执行的,承建单元和院士应共同通过主管部门向省科技厅提出版面申请,省科技厅审核赞成后,取缔院士工作站登记。合作院士因故烧毁院士称号、被撤销院士称号以及归天的,自动取缔院士工作站登记;
4.院士工作站出现以下情景之一的,省科技厅可按法式予以撤销登记:
(1)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年度评价汇报或年度评价汇报无内容性合作内容且期限整改(通常整脱期3个月)成效不显著的;
(2)无正当理由不参与综合绩效评价或综合绩效评价为不合格等次的;
(3)承建单元在申报、评审或查核评估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科研失信等行为的;
(4)承建单元选取有意沉复申报、通同申报等不正当伎俩获取登记资格的;
(5)其他该当被撤销登记的情景。
第十三条 省科技厅定期对被撤销登记的院士工作站进行布告。被撤销登记的院士工作站终场享受有关支持政策,承建单元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山东省院士工作站登记。
第五章 支持政策
第十四条 对综合绩效评价优良的院士工作站通过省沉点研发打算(竞争性创新平台项目)赐与支持,优先赞助其进行科技互换活动、参评科技合作先进单元等。
第十五条 激励有前提的院士工作站尝试法人掌管造,逐步发展为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激励院士工作站引进高档次人才,切合前提的优先纳入有关人才打算予以支持。
第十六条 激励院士工作站面向社会提供公共研发服务,统一纳入省公共创新服务平台系统,凭据有关划定对其服务活动赐与后补助支持。
第十七条 省科技厅阐扬职能职责,两整系统内资源,在政策落实、人才推介、宣传赞美、决策征询、学术互换、技术钻延注院士调查疗养等方面加强对院士工作站的服务。激励社会组织积极参加院士工作站造就和服务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经审核予以登记的院士工作站,由承建单元依照有关划定造作“山东省院士工作站”标牌,名称统一为“承建单元全称+山东省院士工作站”。
第十九条 本法子由省科技厅掌管诠释。
第二十条 本法子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4月30日。